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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雷樹根
  男子無證開設醫療診所,兩次被行政處罰仍不悔改。經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日前以非法行醫罪判處被告人朱偉拘役五個月,緩刑十個月,並處罰金2萬元。
  2011年12月至2013年12月,在未取得醫師資格及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》的情況下,朱偉租借南昌市青山湖區某公寓一樓儲藏室,擅自開設醫療診所從事診療活動。其間,2012年8月3日和2013年11月21日,青山湖區衛生局先後兩次對朱偉的非法行醫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。2013年12月30日,青山湖區衛生局、公安分局對轄區內診所例行檢查時,發現朱偉的診所仍在從事診療活動,朱偉當場逃脫。當天晚上,朱偉在其開設的診所內被公安機關抓獲。
  (雷樹根)  (原標題:無證行醫兩次被罰 拒不悔改終被定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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